一、关于山东文化艺术研究院
山东文化艺术研究院是在省编委注册登记的国有事业法人(股份制)单位,属于社会性公益事业。于1994年批准成立,1999年经省委领导和省政府领导批示同意后,重新注册登记为我国第一家独立的股份制事业法人单位。先后组建济南、青岛、枣庄等10个地市分院,60个直属研究所(包括驻京办事处和驻贵州省办事处),一个研究生教学单位和一个艺术培训学校,在全国选聘了5000多名不同门类的研究员并设立了3000多个“研究员工作室”、“研究员教育室”和“研究员创作室”。分院和研究所共嫁接过亿产值企业150多家,2015年实现总产销值达1050多亿元(非院完全资产)。业务覆盖到建筑设计、服装、城市雕塑、珠宝、演艺、书画、饮食等多个文化艺术性产业。我院主办有《山东文化艺术研究院》、《中国书画信息》、《中国第一画廊》、《北京第一画廊》等5大网站。其中,《中国书画信息》和《中国第一画廊》网站,是我国最大书画网站之一。主编有《文化艺术研究》、《中国书画信息》等简报。
院长(法人代表):程向华。
事业单位登记证号:237000010025;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F5198125-8;
税务登记证号:370103F51981258;
办公地址济南市六里山路3号。邮编:250002
电话:0531-82735039 86661777;
主要业务范围是:进行各类文化艺术产品的研究、生产和销售;科研成果的推广和转让;文化艺术品的制作和评审、鉴定;文化艺术人才的教育培训;国际国内文化艺术的交流、评展和研讨活动等。
我院管理人员精干高效。院内人员和机构全部实行了协约化管理。
二、研究院的主要任务。
1、建立研究员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研究生课程班的教育,培养文化艺术等各类研究员队伍,并批准在当地设立“研究员教育室”、“研究员工作室”“研究员创作室”10000余处,年经营服务额达到30亿元。研究院共计划设立2万个“研究员工作室”、“研究员教育室”、“研究员创作室”,实现年服务额60亿元。
2、建立艺术产品研产销体系。通过我院所创办和嫁接的企业,要覆盖到多种艺术产品种类。重点抓好龙头企业的嫁接与创办工作,争取500个企业与我院所嫁接,形成研、产、销企业体系。并力争在部分企业中实行“1:3:6”产权改造计划,实现我院对院所嫁接和创办企业的10%产权控制。争取达到年产值2000亿元,国有资产200亿元。我院控制产权50亿以上。同时,开展“艺术产品进万市”工程,使所有产品全部对市场进行覆盖,以满足市场对艺术品的需求。
3、建立院所社会化管理体系。在140多个县市区,17个地市设立分院和不同门类的研究所。各分院和研究所及创办和嫁接企业年产销值要达到1000亿元。广泛开展社会化服务。使广大群众就近学习,就近参与文化艺术活动,就近接受服务。选聘大批的分院、研究所负责人,实施社会化管理与服务。
4、建立国内外学术交流体系。一是展开多元化的国际文化交流,与更多的国家和民族建起文化艺术交流的活动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学术交流活动。二是广阔范围地开展国内外研讨、展览、展销等活动,向市场推销产品,推出节目和人才,推动产业发展。
5、实行小管理,大服务。实现产权股份化,学术团体化,人才社会化,管理法规化。
三、实施发展文化产业的“四大工程”。
今年,我院与省直有关机关和单位联合组织了“艺术教育进万家工程”、“文艺节目进万店工程”和“艺术人才精品工程”及参与主办“中国书画艺术进万家工程”等发展文化产业的“四大工程”。这“四大工程”的主要规划和目标是:三至五年内在全省140个市县区建设高标准的教学和服务网点1000多个。
1、“艺术教育进万家工程”。山东文化艺术研究院教学部和山东省硬笔书法家协会教学部共同组建山东文化艺术人才教育(网络)体系,建立教育网络,进行不同层次的文化艺术人才教育工作,力求在5-10年内培养不同层次的文化艺术人才50-100万人次。利用山东省硬笔书法家协会现有的百余个市县区教学管理委员会和上百个书法教育基地,山东文化艺术研究院几十个地市分院和上百个县市区研究所以及上千个研究员工作机构,组建山东省文化艺术人才的初、中、高级的教育体系,大批的进行书法、美术、音乐、歌舞、表演、影视剧、文学创作、新闻、法学等艺术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从初级培训、文艺人才的进修,直至研究生课程班的教学,使社会不同层次的人员都有机会学习和提高,使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和生活质量得到更进一步的提高和改善。
2、“文艺节目进万店工程”。组建山东省文艺节目(演出)派送服务中心。由中心编制《山东省文艺节目市场图库》。按照文艺节目的种类、价格、时间等内容,分类编制成能够进入市场化经营的文艺节目供应图册并设立网站,以满足全社会对文艺节目的市场需求。文艺节目派送服务中心,可以将现有文艺团体的成形节目,民间艺人正在出演的精萃节目,国内外知名演员的精典节目,按照不同种类编制成供应图库,通过网站预定和电话预约等形式,满足社会对庆典、节日娱乐及餐饮、休闲等不同消费群体对文艺节目的需求。该中心运营后将按照市场价值规律的要求,进行不同对象、不同节目、不同演员、不同地域进行节目供应,以带动全省、全国乃至世界国际上的文艺节目进入市场。并形成不同的节目套餐提供消费单位和或个人选择,以满足社会消费需求。
3、“艺术人才精品工程”。设立2000万元的艺术人才奖励基金,主要对200名高中和大学艺术人才实施助学、助教、助岗计划。并加强与艺术院校、新闻媒体、演出机构和科研单位之间的合作。使我省各类文艺人才和大批齐鲁名人遍布全国乃至世界各地。
4.参与主办“中国书画艺术进万家工程”。用10年时间,联合100多家省以上学术团体和行业单位,组织10万名书画家,创作出3亿件书画作品,投入到中国1/3的家庭,使书画作品产生出3-5万亿元的价值,创造30万个就业岗位,并拉动造纸、装裱、装框、教学和经营等间直接社会效益3万亿元。同时,通过书写名言名句和知识性、思想性的作品,使受教育面积覆盖到全部国民,向着忠诚、忘我、奉献;公平、公正、文明等方向发展。
四、联合实施单位和团体。
以上发展文化产业工程和任务的联合单位和团体是:
1、山东文化艺术中心—省级企业。主要业务:文化艺术品的研究、生产和销售,文化风景区建设,古村落保护和建设等。目前已有3大文化风景区。将占地30万亩,建设10大文化风景区和10大文化市场。文化艺术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人才教育和培训;文化艺术会展和艺术品评审鉴定等。曾主办过多次国内外大型文艺演出。
2、山东省书画艺术评审委员会—国家事业法人机构。主要职能:书画艺术品评审和鉴定等。对书画作品的鉴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3、山东省硬笔书法家协会—社会团体。主要任务:培养和管理实用书法家队伍,普及和提高全社会书法实用水平。该团体目前有2万多会员,将扩充至5-10万会员队伍。更新和完善120多个市县区书法教学管理委员会,120多个书法教育基地,每年培训学员30万人次,安置就业人员达5万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