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给国内书画家作品出具鉴定证书
山东省书画艺术评审委员会,是国家事业法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进行书画艺术的评比和鉴定,其鉴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为了将我国书画家推向市场,并保真保值,保护广大
书画家的作品不受非法侵害。该委员会将给一批国内内知名的书
画家进行作品鉴定。作品配备证书后再投入市场,进行销
售,具体办法如下:
一、书画家写出个人艺术简历一份,个人生活照一张
及清晰作品照3—5张。
二、将自己创作的作品精品,拿到我委进行《作品鉴定
证书》制作。
三、交拿证书费。书法作品30元/幅,美术作品40元/幅。
四、上网宣传,推介销售。并在《中国第一画廊》,
《中国书画信息》网,《北京第一画廊》上展销。销售收入
按比例给作者。
五、制作书画家个人作品档案,在网上永久保存,供国
内外书画经营机构和个人查阅、收藏或订购。
2.书画作品的真伪鉴定
凡是收藏、拍卖和转让买卖的名家书画作品,可由山东省书画艺术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中国书画作品鉴定证书》和《作品价值评估意见书》。收费标准为作品评估价格的5%。
鉴定机构:山东省书画艺术评审委员会(国家事业法人机构)
地 址:济南市六里山路3号 邮 编:250002
电 话:0531-82735039 86661777 15065311903
13864062256 13176400067
网 址:《中国书画信息》网 WWW . pwqq . com
电子信箱:22906504@163.com